财政部2024年12月30日印发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24〕437号)提出,会议定点场所应当通过公开招标、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等方式确定。实践中,有不少会议定点场所通过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那么,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要注意什么?如何确保采购质量呢?
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简称110号令)第十条,会议定点场所如果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形式采购,只需要征集人明确采购需求和付费标准等框架协议条件,愿意接受协议条件的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加入。一位不愿具名的财政部门监管人员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开放式框架协议和封闭式框架协议不同,缺少了第一阶段的入围竞争,且在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只要愿意接受协议条件就可以申请加入,也可以自由退出。这意味着,如果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形式,在征集阶段就要考虑好如何确保采购质效。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以下简称110号令)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的程序,第三十八条是关于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内容。可以知晓开放式框架协议只发布公告没有征集文件,其征集文件的内容是涵盖在征集公告里的。110号令第四十一条明确,征集人可以在征集公告中申明是否与供应商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申明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的,发布入围结果公告,视为签订框架协议。如果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最后可能并不存在通常意义的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因此开放式框架协议征集公告要比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公告更加详细。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咨询专家方立提醒,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的项目要确保采购质量,征集公告除了包含征集人、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供应商资格条件、框架协议期限以外,还需要包括资格审查方法,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供应商提交加入申请方式、付费标准、协议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另外,征集公告也要明确协议条件,特别是采购需求和费用标准,否则供应商无法响应。
但记者查询到的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基本上沿用了公开招标的公告模板,绝大多数只载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连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有效的消防检查意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合格)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最基本的特定资格条件都缺失了,协议条件特别是采购需求和费用标准也没有,这给后续的采购程序埋下了隐患。
由于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阶段没有竞争和淘汰,因此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的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可以不抽取评审专家组成评审机构进行评审。依据110号令第三十九条规定,由征集人(财政部门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对这些协议条件响应情况进行审核即可。
要注意,《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4〕437号)第十二条规定,会议定点场所采购协议有效期为两年,每两年集中调整一次。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可以在框架协议期内进行动态调整。申请加入框架协议的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等,在财政部门或者财政部门委托的机构确定的动态调整时间内提交申请。申请退出框架协议的会议定点场所,不得在同一个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财政部门或者财政部门委托的机构应当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发布退出公告。协议期满后,对符合续约条件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本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可以续签下一轮次的协议,继续保留会议定点场所资格。